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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新聞中心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浙江省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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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科發高〔2018〕78號
各市、縣(市、區)科技局(委):
為加快推進我省高新技術骨干企業做強做大,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打造具有影響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在各市縣科技局(委)審核推薦下,已有81家企業納入省級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庫,其中20家企業經第三方評估認定為浙江省創新型領軍企業(見附件)。為進一步做好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工作,根據《浙江省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工作方案》(浙科發高〔2016〕206號)要求,現就2018年浙江省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申報浙江省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的企業僅限于高新技術企業。
二、申報條件
省級創新型領軍企業申報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創新能力。建有一定規模的企業研發機構,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銷售收入比例近三年持續保持在4%以上,企業專職研發人員50人以上,具備較完善的研發管理體系,擁有行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核心產品銷售收入占比在70%以上。
(二)發展水平。企業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知名度,屬市縣重點支持的行業龍頭企業,具備產學研合作和國際科技合作能力。企業銷售規模在5億元以上,成長性好,產業創新帶動能力強。
(三)社會責任。企業近三年內無環境、安全、知識產權和稅務等方面的違法行為。
企業對照上述條件在銷售規模上不足5億元,但成長性好、市場估值高的創新型企業也可以推薦。
三、申報要求
(一)各市、縣(市、區)科技局(委)對照上述培育條件,遴選若干高新技術企業作為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的對象,由設區市科技局(委)審核匯總提出申請,于5月底前報省科技廳。
(二)各市、縣(市、區)科技局(委)請于5月底前商請企業通過浙江省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http://www.zjsti.gov.cn/填報企業相關信息。
省科技廳將對創新型領軍企業創新研發活動給予支持,申請省級科技項目不受有在研項目的限制,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立項支持。請各市縣科技部門高度重視,結合本地實際,認真遴選重點培育企業,加強精準服務,做好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工作,通過創新型領軍企業帶動并引領我省高新技術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