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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新聞中心關于申報2019年浙江省農業科技企業和 農業科技研發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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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區、金東區科技局,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局、金義都市新區招商發展局、金華山旅游經濟區經濟發展局,市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做好科技系統下放行政審批和管理事項工作的通知》(浙科發政〔2012〕245號)等文件精神,為培育農業創新主體,推進現代農業發展,現就2019年浙江省農業科技企業和農業科技研發中心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截止時間
2019年2月28日。
二、申報條件
(一)浙江省農業科技企業。
1. 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從事生產經營一年以上,以農業產品生產為主營業務,有相應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設施,健全的管理制度;
2. 大專以上學歷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15%以上;
3. 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其中農業科技產品銷售收入與技術性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50%以上;
4. 企業上年度用于農業科技研究開發的經費占企業總銷售收入的2%以上,主持承擔縣(市、區)以上科技計劃項目1項以上;
5. 環保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二)浙江省農業科技研發中心。
1. 屬國家級、省級農業龍頭企業或省農業科技企業;
2. 企業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企業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環境整潔;
3. 企業的主營業務明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企業發展對農業產業或區域經濟發展有較強的帶動性;
4. 企業組建的農業科技研發中心有大專以上學歷專職技術人員20人以上;
5. 企業擁有研究開發必備的儀器設備和固定試驗場所,上年度技術開發經費占企業銷售收入的3%以上;
6. 企業有較好的科技研發基礎,與省內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已建立穩定的技術合作。
三、申報材料要求
1.《浙江省農業科技企業認定申請表》或《浙江省農業科技研發中心建設申報書》(請在金華科技政務網www.zjjhst.gov.cn資料下載處下載)一式1份;
2. 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包含承擔單位上年度銷售收入、技術開發費等內容的審計報告;
3. 科技創新活動證明(科技合作協議、獲獎成果證明、科技計劃立項證明、知識產權證明等);
4. 企業科技人員名冊。
請各單位根據通知要求,認真做好組織申報、初審和匯總推薦工作,并于2019年2月28日前將申報材料(包括申請表一式1份,附件及證明材料裝訂成冊1套)及電子文檔報送市科技局農業與社會發展處。
聯系人:胡旭進、何海水,聯系電話:82461121、82469788。 聯系地址:金華市雙龍南街801號市機關大院主樓728室。電子郵箱:jhkjjnsc@163.com。
金華市科學技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