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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新聞中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5部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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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區)科技型企業主管部門(不含寧波):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浙江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浙科發高〔2018〕9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為做好2024年度全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注冊,從事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和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并達到認定條件的企業的法人企業。
二、申報條件
申請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詳見《管理辦法》)中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
(二)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50%以上;
(三)企業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
(四)企業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
三、申報時間
縣(市、區)主管部門推薦上報截止時間為8月31日,企業申報截止時間以各地通知為準。
四、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報
1.企業按自愿原則申報,須先登錄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網址:https://fuwu.most.gov.cn,首次申報的須先注冊),在線填寫《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請表》,導出PDF格式文件,按申報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2.企業須同時登陸商務部“服務外包信息系統”或“服務貿易統計監測應用系統”(網址: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 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填報信息。
3.企業須同時登錄“浙江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系統”(網址:https://stbrain.kjt.zj.gov.cn/stbrain/),進入辦事大廳,搜索“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點擊“業務辦理”,使用浙江省政務服務網賬號登錄,按要求填報并上傳材料。上傳的電子材料一律采用PDF格式,勿將掃描文件橫置或倒置,并確認上傳文件能夠被正常打開,文件內容清晰,方便閱讀。
(二)地方審核
縣(市、區)主管部門登錄申報系統開展形式審查,下載并填寫申報企業情況匯總表,在線提交省級主管部門。
(三)省級評審
參照高新技術企業評審程序,組織具有正高級技術職稱及軟件或電子信息等相關專業背景和實踐經驗的3名技術專家、具有相關高級技術職稱或具有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資格且從事財稅相關工作的2名財務專家開展評審。
五、工作要求
(一)縣(市、區)主管部門要對照《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組織申報工作,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申報困難問題。
(二)各地科技、發展改革、財政、商務、稅務等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共同做好申報企業指導、審核與服務,切實提高申報質量。各地要建立健全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認定工作協調機制,簡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三)各地要加強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政策宣傳與落實。對在政策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及時向上反映。
聯系人:省經信廳 吳揚青、省技創中心 程志濤,0571- 88229695;省商務廳 李超,0571- 87058216。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商務廳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2024年7月8日